一、電解氣浮處理器處理選擇:
1、總體思路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觸氧化處理工藝為核心技術處理廢水;
2、首先對廢水進行物化預處理,采用加藥混凝沉淀;
3、接著并采用水解酸化—好氧生化處理工藝,去除廢水中的有機物;
4、由二沉池通過固液分離處理,保證出水水質全面達標排放。
 
二、電解氣浮處理器原理:
污水中的污染物分為溶解性有機物和非溶解性物質(即SS),溶解性有機物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為非溶液解性物質,污水處理的方法之一就是加入混凝劑和絮凝劑使大部分溶解性有機物轉達化為非溶解性物質,再將全部或大部分非溶液解性物質(即SS)去除以達到凈化污水的目的,而去除SS的主要方法就是利用氣浮的方法。
經加藥反應后的污水進入氣浮的混合區,與釋放后的溶氣水混合接觸,使絮凝體粘附在細微氣泡上,然后進入氣浮區。絮凝體在氣浮力的作用下浮向水面形成浮渣,下 層的清水經集水器流至清水池后,一部分回流作溶氣使用,剩余清水通過溢流口流出。氣浮池水面上的浮渣積聚到一定厚度以后,由刮沫機刮入氣浮機污泥池后排出。
 
三、電解氣浮處理器免費維修保養:
a 保養范圍為甲方提供的所有設備;
b 根據原水水質情況調整運行工況;
c 檢查出水水質情況及儀表設備完好狀況;
d 根據業主要求隨時對設備人員進行培訓;
e 如業主在日常運行中,有緊急故障隨時通知供方,供方應及時到達需方及時進行維修,直至修復為止。

四、電解氣浮處理器技術服務:
1. 供方應及時提供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程設計,設備監造,檢驗,土建,安裝,調試,驗收,性能試驗,運行,檢修等相應的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的服務。
2.供方派安裝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包括現場培訓操作人員,進行實際操作的演示等。
3.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并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內容。
4.供方對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供貨,設備及技術接口,技術服務等問題負全部責任。
5.凡與本設備相連接的其他設備裝置,供方有提供接口的技術配合的義務,并不由此而發生合同價格以外的費用。
6.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是有實踐經驗,技術服務人員對安裝、調試、試運行的技術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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